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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4-03-0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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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和要求,持续开展税收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依法治税工作部署,强化党建引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控监督,推进精确执法,履行税收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力量。在儋州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2023年度儋州市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重要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二是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教育培训常态化,将其列入主题教育、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内容,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要求。深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任务统一部署,协调落实。

      (二) 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一是立足工作主责主业,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发展持续赋能。充分发扬“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税小二”精神,积极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二是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积极探索改革措施,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三是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公布我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动态调整,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并接受社会监督。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出企业开办套餐式服务,与资规、住建部门推动不动产交易“一站式”办理,与人社、医保、财政合作实现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等一窗通办服务,日均受理一窗通办业务130笔,大大节约企业办税时间。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基础上,实行动态风险监管,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实施精准监管。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纳税服务。设置“首席联络员”,“一对一”把脉问诊、答疑解难,及时为企业开出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的“处方”。二是创建“政企连心 红映儋洋”党建品牌,联合投促局搭建政税企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五项高效服务,助力新招引企业尽快落地,顺利享受各项自贸港优惠政策。每月定期举办企业服务日活动,累计参与企业270家,解答政策咨询180余条。三是完善纳税信用失分预警机制,降低企业涉税费风险,帮助企业提升涉税信用,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文件审查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遵循制定规则和程序,对新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3年,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未发现差别待遇和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况。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构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统一思想,加强措施,形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共识。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决策和办事效率,避免和减少失误。

       2.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外部法律顾问单位,并加强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在重大决策过程中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年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8.11万条。二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照征管法及《海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将《裁量权实施办法》内嵌入税费征管系统,严把执法尺度。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践行柔性执法理念,一是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流程,遵循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2023年共对695个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实施了首违不罚。二是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等5个业务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和执法公信力,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以案释法工作,组织税务青年宣讲团,在国家安全教育日、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点开展普法活动,通过设立咨询点、布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等方式在开展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税收法律普法成效。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持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可能出现的办税服务厅人流量激增、聚众滋事群体事件、现场投诉或纠纷、电力中断、网络中断、系统故障等突发情况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办税服务突发事件。二是落实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监督办税服务厅工作纪律和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矛盾争议。2023年,全市办税务厅平稳运行,未发生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一是推进规范化,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复议案件。2023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宗,受理4宗,按规定不予受理3宗。二是推进专业化。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日常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风险环节提供法律意见,让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搭建纠纷多元调解机制。一是打造涉税争议专家调解团队。常态化运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机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心连工作室”,着力打造“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公职律师“坐诊”、法律顾问“助阵”、骨干人才“护航”,提供税费争议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预检等咨询服务,成功化解税费争议16件。二是设置“办不成事”、“吐槽”等特色专窗,受理并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实现税费争议“快速响应、快速处理”。三是建设涉税咨询线上调解中心。依托“961666”小呼中心,畅通诉求响应渠道,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有呼必应、有应必答,及时主动消除争议苗头,实现争议矛盾“云调解”。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形成监督合力。一是突出党内监督,围绕“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着力构建“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二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司其责、全面覆盖、集成高效、贯通协同的监督工作格局。

       2.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将权力制约机制嵌入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各环节,依托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加强党对内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建立内控防控体系,完成省局推送疑点数据核实整改,实现了风险指标常态化监控。二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坚决查处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三是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制度,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有关要求,保障门户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推进用权公开,依法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执法人员等信息。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依托电子税务局持续推进214项业务“网上可办”;持续拓宽“码上办”pg游戏库最新版本的业务范围,为纳税人提供不见面的咨询辅导和业务办理;凭借961666小呼中心、各特色专窗电话、电子税务局辅导区,推行问办一体服务,辅导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完成涉税费业务办理,培养纳税人缴费人线上问、线上办的习惯,实现即问即办。基本实现99%业务可非接触式办理,实现“非必须不上门”“非必要不见面”的云端为主、实体为辅的办税模式。

       2.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一是将纳税人信用评价结果与银行共享,推进银税互动,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2023年通过“银税互动”机制累计为纳税人提供253笔次共计1.31亿元的授信额度贷款。二是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全省率先推动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税收共治工作实施方案》(儋府办函〔2023〕24号印发),逐步构建完善“政府领导、财税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良好格局。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实现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化常态化运转,充分发挥其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按季度召开工作会议,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研究部署、重大问题反映协调解决,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融入各项税收工作之中。

       2.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编制深化税收法治基础建设指标并纳入组织绩效考核范畴,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局内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3.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一是在开展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党支部“三会一课”等传统学习培训的同时,创新推出“每日一学”早会制度、“每周一讲”青年理论学习“微宣讲”活动、“每月一赛”擂台比武争先、“每季一警”警示教育大会等学习方式,并与线上自学方式相结合,全面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的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进一步锤炼干部税收法治实践本领。二是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强化税务人员法治思维。

       4.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聚焦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专项普法、实时普法和公益普法相结合,打造普法特色品牌,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特色品牌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创作“智税一分钟”“心连之声”等系列作品,全面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存在问题

       (一)纳税人满意度有待提升。我局纳税人满意度离上级的要求、自贸港建设的需求、纳税人的认可还有差距。

       (二)税收法治管理专门人才不足。需要加强选拔和培养力度,以满足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工作需要。

       (三)制度集成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围绕自贸港建设,创新集成度不够。

       四、下一步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一)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强化党建对法制工作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税收法制队伍的战斗力。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执法方式。继续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过程检查监督。运用税收大数据、差异化管理,增加柔性执法手段,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实法治人才队伍,加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儋州洋浦作为自贸港先行区示范区和“样板间”的区域特点,贯彻落实纳税“一体多元服务”改革措施,通过巩固拓展非接触事项、筹备智能办税大厅等做实线上线下服务,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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